2004年1月某日 星期四 天气:晴
又是一个慵懒的清晨。
天刚蒙蒙亮,我揉揉惺忪的睡眼,看见妹妹还安详的躺在床上。我轻吻了她,便出门了。
掩着鼻,穿过那重重的垃圾堆。这条路虽然很脏,但是离我取报纸的地方最近。小的时候,我甚至坐在那些垃圾堆里玩耍,直到老妈把脏兮兮的我拎出来。她会向我怒吼,甚至哇哇大哭起来,我当时并不知道她为什么这般痛苦。直到后来,她留下一些吃的东西便突然消失了,邻居议论纷纷说是她跟一个男的跑了,我并不觉得,宁可相信是我把她气跑了。老爸因为贩毒早就进了监狱,从那时起便只剩下我和妹妹,上帝保佑!我们活到现在。
隔壁的大叔从南部来,他破产了,所以苟且在里约的贫民窟。大叔很好,他不仅教我识字,还给我介绍了送报的工作,因此,我才能和妹妹勉强熬过来。曾经和妹妹玩在一起的那个小男孩,就是为了给家里糊口,被他爸搞成大奶子,变得半男不女[①],整天在外面不知道跟些什么人混,每一夜过去便从胸脯里掏出不少钱出来。听说他爸里要他偷渡到意大利去。噢!上帝!幸亏我用不着做那些。
送报可不是件好做的差事,天不亮就要起床。但我已经很满足了,也因为送报,我可以离开那个迷宫一般的贫民窟,每天看看里约的世界。
天还早,路边有些乞丐,他们更可怜,连贫民窟的房子都没有。
里约的城市也像迷宫一样,家的周围是一个又一个的破房,还有垃圾堆。城里就不一样了,但是仍然暗无天日,因为那些怪物般的高楼大厦,把整个天空遮得严严实实。记得刚送报的时候,我花了不少心思才记住这一个个街道,一幢幢高楼,走了很多冤枉路,城里道路不比平民窟里好找。
每天我总是最早到商务区,把报纸悄悄的放在指定的地方。我不愿意见到那些富人们。妈的!今天就很倒霉,又遇到那个鬼胖子,天知道他为什么整天起那么早!我真想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。好像我身上长了什么毒疮似的,他从来都是一幅鄙夷的目光。我穿着整洁的送报服,辛勤的工作,靠我的手吃饭。谁知道你那个大肚子里装的都是什么油水。我讨厌这些商务区的人们,以为有了钱就可以把谁都不放在眼里。
商业区最边上的那个银行已经换了招牌,前几年,银行门口总是挤满了要换美元的人。那时候东西贵死了,连这一份报纸都要几百个雷阿尔[②]。人们说这叫什么通货膨胀。见鬼去吧!我们这样的人也无钱可换,只要有口饭吃,只要我的妹妹一切安好就行了。最近情况倒是好了很多,将来呢?天知道这家新银行能挺多久。
天渐渐热了起来,市政广场(作者按:这个地点是虚构的)又聚集了不少人。远远的便看到大旗舞动。噢!又是他们——“无地农民”,他们经常出来。当中有的人装束奇特,带着大帽子,拿着大烟斗似的东西,后来我知道那不是烟斗,因为他居然往那里倒水,报社里的记者告诉我那叫马黛茶。
他们在广场上高喊“无地农民要土地!”,似乎要步行到巴西利亚去。我匆匆离开了。隐约记得母亲说她的爸也就是我的姥爷曾经也是农民,曾经拥有自己的一片果园。但是后来人们进城成了风潮,姥爷的地被几个人花言巧语买了去,原以为到里约可以做些什么,过上城里人的日子,可是多少年了还是在贫民窟里挣扎。妈妈后来过不下去就跟着爸爸跑了,所以我从未见过姥爷,估计他也不会想我,听妈说她有很多兄弟姐妹,那姥爷的孙子就更不计其数了。
广场边缘有几个印第安人旁观,他们总是背着大行囊,里面装满了各色手工的小玩意儿,每来个游客,便围上去兜售。
“嘿!让我看看你都有什么好玩意儿!”大概他们没想到我这样的本地人也会买他们的东西。我挑了一个发卡。这些印第安人的葡语可真不敢恭维,他们说是自己从北方的丛林来的,那里比里约干净漂亮得多。天知道呢!
送报最后一站要到唐人街,这里订报的人很少,但是我很喜欢这儿。从遥远的中国来的人都很勤奋,每次我来的时候,他们早都把自己的店铺收拾得干干净净。订报这家饭店的老板原来是大学教授,他对我很好,每次会热情地向我打招呼,还经常请我吃中国的叉烧包。
隔壁街区是日本人的天下,在我眼里,他们的文字没什么差别,弯弯曲曲,我一个都看不懂。但似乎日本人不像中国人那么随和,他们很拘谨,不苟言笑的。
下午我到海滩边的酒吧去上班。
还没开工之前,我总会在海滩边上坐坐。夏天到了,这里游人如织,嘿嘿!还有数不尽的身着比基尼的美女。这里还会有一些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,他们会不停的跳着“卡普埃拉[③]”,我觉得相当有趣,他们一边跳,一边会有几个老人在敲敲弹弹,我也忍不住要比划几下呢。不过每每当他们当中那个大叔拿起铁罐子,我便匆匆消失在人群里,那些正津津有味欣赏的美国佬就要拿出几美元“孝敬”人家了。
到了酒吧的时候,妹妹微笑着迎上来,她说探戈舞蹈学校的那个傻小子今天又想约他出去,但是被她拒了。
我随即笑笑,从衣兜里拿出那个发卡别在妹妹头上,妹妹便欢喜着跑着去照镜子了。
心里又一阵酸痛。四年前的一个晚上妹妹被贫民窟里的一个混蛋糟蹋了,我无比自责没有保护好她。妹妹情绪一直不好,直到我带她去看狂欢节。漫天飞舞的彩条,服饰各异的人们,世界各国风情的花车,她见到那些忘情的跳桑巴舞的辣妹,竟然随着音乐也跳了起来。我兴奋得流下眼泪。第二天,我就把送报两年的积蓄都拿了出来送她去了桑巴舞蹈学校。
现在她也在这家酒吧工作,她很要强,希望能自己可以挣学费。
望着妹妹在房间中央起舞,我竟有些陶醉了,忘了手里的酒还要送给客人。一曲过后,听见掌声、口哨声,看见妹妹的微笑。我舒了口气,骄傲地把酒放在美国佬的桌上。他塞给我两美元,用蹩脚的葡语说:“GAROTA DE IPANEMA[④]!”很多游客到这里都会点这首歌,还会叫上些巴西烤肉。我喜欢这首歌,每每听到它,也都幻想着有一天也会有一个美丽的姑娘从海滩上向我走来。
十一点,我和妹妹准时离开了酒吧。虽然老板不喜欢我们这样,我也知道晚上会赚更多的钱,但是我想他能理解午夜穿行在的贫民窟简直就是找死。自从妹妹的事情发生以后,我让隔壁的大叔给我搞到两把枪,乖乖!那可花了我不少。听说原来军人都是当官的,后来军人下台,有些人被通缉,他们就躲了起来,还从部队揩走了不少武器。估计这些人靠倒卖军火早发了吧。(这点也是虚构,试图找到例证,未果)
我教妹妹用手枪防身,如果哪个混蛋再敢动她,我就让妹妹把他们的命根子给我打烂了!妈的!这帮混蛋!
走进贫民窟,我们便紧张起来,我搂着妹妹迅速穿过那些破烂的房子,无心留意那些蜷在角落里吸毒的少年,也无心“欣赏”那些花枝招展的妓女,更无心关注那些争吵着的分赃的小孩。
有一次我们回来晚了,遇到黑帮的火拼枪战。我和妹妹心悸地躲在堆满乱石的角落里,我使劲捂着妹妹的嘴,自己的身体也在颤抖。枪声在耳畔闪过,似乎震耳欲聋,而子弹就从我们头顶“唰唰”飞过。枪声还有呼号的声音远去很久我们才敢爬出来。还好,我没有失去理智,抱着妹妹飞奔离去,夜色中有人在地上呻吟,我不知道脚下是否沾了鲜血。
那之后不管酒吧多赚钱,我们也要赶在夜深以前赶回来。真的不敢多地在路上停一步。
到了家,关上门,就舒了口气。我们的窝虽然又破又小,但是很安心。
我躺在床上,隔壁的大叔居然还开着电视,大概是到了午夜了吧,似乎是新闻的声音。那是前年吧,总统大选的时候我选了一个什么叫卢拉的大胡子老头。他看起来很和蔼,最重要的是他说他曾经也做过穷人也吃过苦……
我摸了摸枕边的枪,它还在那里。妹妹已经轻轻地打起鼾来,嗯,窗外没有枪声,我们又能睡个好觉了。
上帝保佑!我相信日子总会好起来的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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